权威发布丨威海出台进一步完善科技支行政策
Hi威海客户端  2022.10.18 09:41  阅读次数:85983
  Hi威海客户端讯 10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张宗浩,市科技局副局长姜新,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明德,介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支行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在日报社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于2022年10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0日。
 
  《意见》规定,凡是经营状况良好、各项监管指标达到相关要求、能够执行科技支行政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纳入科技支行政策合作银行范围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扶持企业为在全市范围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备市级及以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实际享受贴息的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发布会上,张宗浩介绍,即使企业贷款超过3000万元,3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仍可以享受贴息,确保我市科技企业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意见》鼓励科技支行合作银行在开展科技支行贷款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人才贷”、绿色金融贷款等业务。引导合作银行积极开展新型抵质押信贷业务,其中,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贷款额度占比不低于20%,其他新型抵质押贷款以及无抵质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额度占比不低于5%,稳步提高创新业务占比。
 
  为支持普惠型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意见》取消差别化利率标准,规定合作银行为扶持企业提供的贷款利率应不超过贷款发生日前一个工作日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90个基点(目前为不超过4.55%)。“《意见》要求合作银行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同时,明确规定合作银行不得对扶持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财务管理费或业务咨询费,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推动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对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张宗浩介绍。
 
  《意见》要求合作银行建立服务于科技企业的营销团队,在贷款额度紧张时,优先保障科技支行业务的贷款规模。合作银行获得的奖补资金要优先用于对科技支行业务营销、宣传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各机构营销科技贷款的积极性。
 
  “与原来的《意见》相比,新修订的《意见》在资金补贴上作了进一步优化,优先保障对企业的贴息,突出政策对企业的支持。”王明德介绍,加大财政支持,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企业当年在合作银行贷款余额,最高给予1%的贷款贴息。同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合作银行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年新发放贷款余额的0.6%进行差别化奖补。所需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由市县两级财政平均分担。将合作银行当年业务增量及增幅作为考核依据,纳入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合作银行加大业务开展力度,增强支持科技企业的主动性。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水平,助力企业“零跑腿”办理业务、“免申即享”获得补贴资金,《意见》要求用好“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实现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等“一站式”线上服务,企业无需再提供繁杂的纸质申报材料,即可无感化享受贴息资金。
 
  新修订的《意见》将扶持企业范围调整为威海市全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备市级及以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将有助于构建“科技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成长企业—高精尖企业—高能级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队伍不断壮大,提升企业创新创业活跃度。
 
  为确保《意见》惠及更多企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利率浮动区间、融资机制创新及其他重大问题,推动科技支行政策有效落实。
 
  各区市将常态化举办科技金融推介会和银企对接会,组织合作银行、保险担保、创投机构等向科技企业进行宣传推介,搭建银企之间零距离交流、低成本融资平台。定期调度业务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政府资金的行为发生。要支持合作银行开展业务,及时落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对于当年贴息和奖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将取消下一年度市级科技支行政策扶持资格。(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董倩萍/文 毕钰晶/图)
总编辑:殷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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