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Hi威海客户端  2023.02.28 22:35  阅读次数:71705
  Hi威海客户端讯 2月2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月1日起,《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威海市围绕加强刘公岛保护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了保护范围为刘公岛本岛和周围的日岛、黄岛、黑鱼岛、东泓岛等小岛屿以及刘公岛本岛周边零点五海里海域;规定了刘公岛的保护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合理利用、绿色发展原则;明确了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刘公岛保护工作中的权利义务。
 
  在刘公岛保护方面,《条例》主要从编制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责任主体、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原则、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病虫害防治、进岛人数控制等方面明确了保护措施。其中,编制岛上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名录,按照保护对象的特征和价值,分级制定保护措施;依法明确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责任主体;岛上列为文物的建筑和历史建筑的修缮,坚持修旧如旧,保持原有风貌等。此外,《条例》还要求向社会公布每日进岛游客最大承载量,确定岛上文物、历史建筑的日游客容量标准,以确保岛上秩序和安全。
 
  在刘公岛管理方面,《条例》主要从安全生产、垃圾处置和污水处理、海水养殖管理、标识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应措施。其中规定,除因国防、公共事务、旅游经营、岛上居民生活等需要使用车辆的,其他各类车辆禁止在岛上行驶,并对岛上车辆实行限区域、限时段、限速度管理;岛上电力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防火和文物保护要求;禁止在禁火区域内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等影响防火安全的行为。另外,基于生态海岛建设的要求,规定岛上建立标准化污水处理系统,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和深海排放;对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至岛外处理,禁止在岛上以任何方式处理垃圾;经批准从事海水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投放饵料、药物。
 
  针对刘公岛的资源利用,《条例》明确,刘公岛的利用应当以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保护优先,将刘公岛建设成历史文化与自然景观协调的精致示范区。其中规定,推进智慧岛屿建设,提升刘公岛保护和历史文化资源挖掘的数字化水平;建立数字化博物馆、数字化展厅,拓展宣传教育方式和范围;依托特殊的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利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等各类教育基地的优势,培育特色教育品牌,彰显刘公岛社会教育的独特属性;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打造好帆船、游泳等体育竞赛品牌,提升刘公岛“中国十大美丽海岛”的品牌影响力。(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文 毕钰晶/图)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王璐瑶
  编辑:于雨晴
  编辑:Hi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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