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1550万元!威海餐饮、汽车消费券来了
Hi威海客户端  2023.03.10 09:44  阅读次数:171180
  Hi威海客户端讯 3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洪伟同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秀景同志,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明德同志,向大家解读餐饮、汽车消费券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在日报社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相关链接
  餐饮消费券使用须知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升级到最新版本的“云闪付”APP,手机定位打开,并定位威海市。
 
  第二步:在首页点击“餐饮消费券”,点击对应额度消费券“领取”。领券成功的用户,可在“我的—奖励—票券”查看。
 
  餐饮消费券使用须知
 
  一、餐饮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家折扣(或优惠券)优先于餐饮消费券。
 
  二、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三、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四、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汽车消费券具体申领步骤
 
  登录“云闪付”APP,点击进入“本地专区”,“威海汽车消费券”,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购车通道,先抢资格券,资格券抢到后上传相关材料,待系统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汽车消费券。
 
  申领时需注意以下四点,(一)每人只能抢取一张资格券,必须对应月份购车使用。(二)资格券与汽车消费券不同,资格券仅作为领取汽车消费券资格所用,不能用于实际消费;(三)获得资格券人与实际购车人须为同一人。未抢到资格券或抢到资格券未按要求上传购车资料的用户,均不能领取汽车消费券。(四)汽车消费券有效期,以消费券上标注的有效期为准,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使用消费券前需打开手机定位功能,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不可提现、售卖、转赠他人。(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于雨晴/文 毕钰晶/图 徐磊/设计)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于雨晴
  编辑:Hi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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